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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新冠患者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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➤➤天津新冠患者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

最新消息:

5月17日,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市医保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》。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。

具体规定:

按照国家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“有创血压监测动脉置管术”、“互联网首诊”等20项医疗服务项目(附件),医保支付标准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。
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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